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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7-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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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研究有限公司(原营口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是营口市委、市政府开展转企改制组建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是市政府管理的国有独资企业。辽宁省陶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辽宁省塑料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营口)、辽宁省汽保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营口)是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批准成立的省级检验中心,附设在营口市产质量检验检测研究有限公司。为了保证实验室检测业务的公正性,提高服务质量,维护客户合法权益,使客户保持对本实验室的良好信心,特作如下声明:
1、本实验室是依法设置/授权的检验技术机构,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以及合同的规定,在独立开展的各项检测活动中,严格遵守第三方公正立场,独立、公正、科学、诚信地为客户提供产品检验方面的服务,并承担所提供社会公正数据的法律责任。
2、本实验室及其员工不参与任何有损于检测活动的独立性和诚信度的活动、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从业。
3、本实验室不参与和检测项目或者类似的竞争性项目有关系的产品设计、研制、生产、供应、安装、使用或者维护活动。
4、本实验室制定《实验室公正行为控制程序》,以保证检测工作具有独立性和完整性,本实验室及其员工不受来自内外部的、不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可能影响技术判断的压力。
5、本实验室制定《客户机密信息与所有权?;こ绦颉?,对与客户有关的机密、信息、所有权实施严格的?;ず捅C艽胧?,以维护客户合法权益。
6、本实验室保证在整个质量检测活动中,按照国家认监委印发《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 214-2017)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食品检验机构要求》(RB/T 215-2017)的要求建立、有效运行、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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